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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优质外汇金融服务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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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第11年,恰似历史长河中又一璀璨华章,续写着千年丝路的辉煌传奇。自倡议提出以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经济、文化等多领域交流合作日益深化,共同绘就了繁荣发展新蓝图。

贸易投资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11年来,共建国家着力解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问题,大幅消除贸易投资壁垒,改善区域内和各国营商环境,建设自由贸易区,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拓展相互投资和产业合作领域,推动建立更加均衡、平等和可持续的贸易体系,发展互利共赢的经贸关系,共同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在此过程中,作为重要的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为共建“一带一路”营造了良性、健康、稳定的外汇市场环境。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11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扩大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持续完善投融资多元化保障机制与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外汇管理支持“一带一路”建设能力不断增强。

便利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

促进经贸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一环。11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持续优化外汇管理顶层设计,稳步推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经常项目用汇便利化,不断深化促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贸易合作。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2024年,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涉外收入和支出分别为18729亿美元和1514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9%和15%;收支总额33873亿美元,同比增长17%。

对于外贸企业来说,高效便捷的跨境贸易结算对其长远发展尤为重要。《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为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提质增效,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推进实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通过构建银行分级、企业分类的信用激励机制,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时,优化业务审核方式,简化业务办理材料,助力企业贸易外汇结算实现“秒申请、分钟办”。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累计办理优质企业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贸易收支便利化业务超4900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持续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范围。2023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动上海、江苏、广东等八地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业务。2024年,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广至福建福州、泉州、厦门和重庆等地,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2024年累计办理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经常项下试点业务超2800亿美元。

此外,为服务我国涉外经济主体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贸易投资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定期形成《“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为我国涉外经济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政策信息参考,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据了解,2025年1月,《“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4)》已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发布,并被中国一带一路网转载。

助力贸易新业态规范发展

近年来,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为更多中小外贸企业拓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市场提供了新的机遇,激活了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国家外汇管理局秉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聚焦贸易新业态“小额、海量、电子化”的交易特点,为经营主体的跨境交易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经常项下资金结算服务,助力更多中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拓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市场,便利更多消费者购买相关国家的商品和服务。

“针对我们企业新加坡子公司入驻境外电商平台进行销售业务的情况,中信银行苏州分行优化了跨境贸易及结算模式,支持我们子公司在该行开立NRA账户,进行跨境电商收款,同时,基于该账户为我们子公司提供了授信融资、增值保值等一揽子定制化离岸跨境金融服务。”苏州市吴中区某智能家电跨境电商企业有关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说,银行这一举措在便利企业境外电商资金回流、提升资金结算效率和管理效率的同时,也解决了境外电商销售模式下新加坡子公司融资渠道少的难题,帮助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上述案例只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拓展贸易新业态主体结算渠道,支持支付机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经营主体提供经常项下结售汇和资金收付服务的一个缩影。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30余家支付机构及银行可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实现批量审核、集中收汇,全过程线上处理,无须企业提供纸质材料,从发起提款到资金到账10分钟即可完成。2024年累计业务量约10亿笔,服务跨境电商个体商户100余万家,企业商户25万多家,境内消费者逾3亿人。

此外,为便利小微贸易新业态主体资金收付,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无须开立专门的结算账户,能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和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谈及下一步在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方面的计划,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提高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开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结算业务,响应企业的合理创新外汇诉求,助力跨境电商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规范发展。

持续提高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质效

直接投资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渠道。《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为提升服务企业“走出去”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优化顶层设计,加快资本项下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大幅提升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兑便利化程度。同时,积极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抓住有利时机“走出去”,鼓励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境外直接投资,积极稳妥开展“一带一路”建设。

与此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还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支持以“股本金+股东借款”组合形式开展境外投资并回收本金和收益,将股东借款出资纳入境外直接投资(ODI)管理,指导银行办理相应登记及后续回款手续,进一步促进企业“走出去”投资贸易便利化。

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引领下,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进入新阶段,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量大幅增长。为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将境外不同项目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实现项目建设资金的灵活调剂。“此举既有利于企业降低账户管理成本和资金汇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企业形成资金规模效应,提升其国际竞争力。”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道,截至2024年12月末,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实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40个境外项目资金的集中调配,提高资金运营效率10%以上。

此外,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持续深化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宏观形势的前瞻性研究和风险预警,高频、动态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形势变化,不断丰富应对风险的政策工具箱,确保“一带一路”建设始终保持正确航向。

提供多层次、大力度投融资保障

资本“走出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11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加强多元化运用的统筹协调和风险防控,积极支持国家“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战略,构建相互补充配合的对外投融资平台体系。

“当前,外汇储备已形成股债并举、涵盖国内国际多类合作主体的多元化运用体系,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多层次、大力度投融资保障。”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创新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渠道和方式,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搭建资金平台。例如,在前期开展委托贷款的基础上,牵头设立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注资中投国际、国新国际、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为金融机构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坚实支撑。此外,还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已与国际金融公司、美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国际多双边开发机构建立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投资坚持市场化原则、秉承可持续投资理念、注重社会责任、遵守国际标准,实现各方共赢发展。

在巩固传统领域合作实践基础上,外汇储备也在稳步拓展新兴领域合作。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持续加强与多双边开发机构围绕新兴领域深化投资。截至2024年末,外汇储备第三方市场合作已累计在7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约300个项目,涉及清洁能源、数字金融、供水卫生等多个新兴领域,众多“小而美”民生项目惠及所在国社区和民众,为践行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目标持续增添范例。

另一方面,不断推动股权机构拓宽可持续投资国际合作边界,扩大可持续发展“朋友圈”。丝路基金发起设立丝路香港旗舰影响力基金,投资非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并参与发起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网络(CASI),加入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

此外,还在可持续领域加强双边合作。例如,与巴西财政部签署《关于推动中巴可持续发展扩大产能合作基金有效发挥作用的谅解备忘录》,并指导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与巴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银行签署《关于促进中巴可持续发展产能合作的合作协议》,促进双方投资者在巴可持续领域开展合作。

在2024年12月2日举行的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投融资多元化保障机制。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完善投融资保障机制,加深与国际多双边开发机构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增强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服务实体经济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