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桥投资官网
CN
EN
首页
关于鑫桥
鑫桥融资租赁
鑫桥资产管理
产业投资基金
鑫桥企业文化
鑫桥发展历程
新闻资讯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行业资讯
一周要闻
鑫桥优势
行业位置
公司优势
博士后流动站
管理认证
鑫桥荣誉
企业荣誉
我们的服务
服务与流程
合作伙伴
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合作伙伴
联系鑫桥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澳门降门槛 吸引内地融资租赁公司出海
发布时间:
2019-05-30
文章来源:未知
为配合《融资租赁公司法律制度》(下称《法律制度》)及《融资租赁税务优惠制度》(下称《税务优惠制度》)的出台,澳门金融管理局近日举办说明会,详解澳门特区融资租赁业的新政策及税务优惠,旨在吸引内地具有实力的融资、金融租赁公司落户澳门,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澳门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陈守信表示,澳门特区政府在《2016年施政报告》首次提出,结合澳门优势及自身定位发展特色金融,培育金融产业成为澳门的另一支柱产业,以促进澳门适度经济多元。此后又于《五年发展规划》中对特色金融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即包括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记者获悉,过去两年,澳门特区政府为积极践行特色金融产业,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修订了《法律制度》及《税务优惠制度》,并已于今年4月9日正式生效。 此次讲解会上,澳门金管局法律事务厅法律顾问陈华康就新、旧法规作出比较,提出修订的部分主要包括适度放宽监管要求、降低资本及居住要求、允许设立融资租赁项目子公司等。具体来看,《法律制度》中将融资租赁公司重新定义为非信用机构的金融机构;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资本要求,由3000万澳门元降至1000万澳门元,通过降低准入门槛,为符合要求的参与者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澳门财政局职务主管侯国贤表示,同期生效的《税务优惠制度》将给予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印花税及所得补充税的税务优惠,这将为相关业务提供更具竞争力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