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近期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规范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
这是继2016年12月21日发改委联合证监会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698号文)后,再次对PPP资产证券化(PPP-ABS)提供的重大政策支持。
对比之前的发改投资2698号文,此次颁布的《通知》的要点在于PPP资产证券化的扩容以及对监管要求的提升。
《通知》明确,将分类稳妥地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具体包括,鼓励项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化融资安排,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依托PPP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探索项目公司股东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在项目建成运营两年后,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能够带来现金流的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股权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支持项目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内容。
《通知》要求,严格筛选开展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应当运作规范、权属清晰,拟作为基础资产的项目收益权、股权和合同债权等权属独立清晰,没有为其他融资提供质押或担保。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分别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的,应当已落实融资方案,前期融资实际到账等内容。
《通知》还规定了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工作程序,包括依据合同约定自主开展资产证券化、择优筛选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择优推荐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进一步优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审核程序等。
《通知》强调,要着力加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风险隔离安排、合理分担资产证券化的成本收益、切实防范刚性兑付风险、充分披露资产证券化相关信息、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5个方面工作。
根据《通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将建立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协同管理机制,加强沟通合作,实现PPP项目实施和风险监测信息共享。
在距发改委与证监会联合推出的PPP资产证券化6个月、首批PPP资产证券化项目落地3个月后,三部委又联合推出了PPP资产证券化政策,国家对PPP推行的决心可见一斑。加上前不久发改委推出的PPP项目专项债政策,与PPP资产证券化形成前端+后端有效互补,PPP项目有望加速落地。